“学守重树”专题 | 朱致国:以治理与牧养的双重使命践行“学守重树”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作者:朱致国
以治理与牧养的双重使命践行“学守重树”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湖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 中南神学院院长
朱致国 牧师
宗教界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深入践行,是新时代加强教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的《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的具体行动。作为一名在湖北基督教界服侍的同工,我通过系统学习与深刻反思,认识到此次教育活动不仅是一次严肃的教风整治,更是一次信仰根基的回归与牧养使命的重塑。它要求我们在“治理”与“牧养”的双重维度上同步发力,将外在的规范约束与内在的灵性建造有机结合,从而推动湖北基督教在中国化道路上稳步前行、健康运行。
一、深化认识:教育活动的时代意义与信仰内涵
此次教育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针对性与深刻的信仰启发性。在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的一个重要一环,唯有不断深化这一理念的认知与实践,才能锻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格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宗教界人士队伍,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基督教信仰的“信望爱”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深度契合,是基督教在中国落地生根的具体体现。“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既是对外在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内在信仰品质的呼召。需要我们在神学思想、管理制度、礼仪实践和道德形象上全面体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努力。它意味着教会管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意味着教牧人员必须在言行举止上践行比信徒更高的标准。
从湖北教会的实际来看,以往在发展中积累的一些问题,如少数同工法治意识不强、信仰生活世俗化倾向、内部管理不够严谨等,制约着教会的健康见证。此次教育活动恰如一场“及时雨”,为我们提供了一次系统性的“检视”与“更新”。它提醒我们,教会的治理不能脱离牧养的实质,而牧养的有效性也需建立在规范的治理之上。正如圣经所启示的,教会的领袖既是“管家”,须按规矩治理(参林前4:1-2),也是“牧人”,须以生命喂养群羊(参彼前5:2-3)。唯有将治理的智慧与牧养的心肠相结合,教会才能在时代中站稳脚跟、发光作盐。
二、“学法规”与“守戒律”:在法治与信仰中筑牢根基
“学法规”是此次教育活动的起点,也是教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为宗教活动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也强调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作为宗教界人士,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守戒律”是宗教信仰的核心实践,体现宗教神圣性与自律精神。各宗教均有其独特的戒律体系,用以规范信徒身心行为。当宗教界人士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严守宗教戒律,便实现了“法”与“戒”的统一。对于湖北教会而言,我们必须将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针对部分基层堂点可能存在的法律意识薄弱、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确保每一位负责同工都明确行为边界、守住法律底线。
“守戒律”则与“学法规”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教风建设的双重保障。《倡议》中提出的“七不”要求,不仅是对行为的约束,更是对信仰操守的呼唤。它深刻呼应了中华文化中“俭以养德”的传统智慧,也与圣经中“节制”“知足”的教训一脉相承(参提前6:6-8)。教牧人员若在生活上追逐奢华、在交往中失去原则、在名利中迷失方向,便无异于将信仰沦为空洞的形式。因此,“守戒律”本质上是持守“分别为圣”的生命态度,是在物质主义盛行的环境中活出简朴、清心的见证。我们需要引导同工以“七不”为镜,常作自我省察,让外在的戒律内化为生命的自觉,从而在法治与信仰的双重根基上,建造圣洁、有序的教会。
三、“重修为”与“树形象”:在生命塑造与社会见证中践行使命
“重修为”是连接规范约束与美好见证的核心环节。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生命与神关系的建立和成长。“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2-24)“重修为”正是这“脱去旧人、穿上新人”的持续过程。它强调教牧人员必须在灵性、品德、学识上不断追求长进,从而以生命的真实影响力来服侍群羊。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以仆人的样式服侍人,为我们树立了至高榜样(参腓2:5-8)。今天的教牧同工更当回归“仆人”与“牧人”的本位,摒弃虚浮的荣耀,在祷告、研经、探访、关怀等细微之处彰显基督的爱。《倡议》中所倡导的“崇俭戒奢”,正是对抗消费主义和虚荣心态对教职侵蚀的有力武器,它帮助我们在简朴中体会恩典的丰盛,在节制中积蓄服侍的力量。
“树形象”则是“重修为”的自然结果,也是教会在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圣经教导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林前12:27),是“金灯台”(启1:20),应当在世上发光,见证神的爱与公义。耶稣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4,16)教会的形象绝非靠宣传包装而来,乃是通过清净庄严的崇拜、诚信友爱的团契、规范透明的管理、服务社会的行动以及教牧人员廉洁自守、谦和温良的品格自然树立。
湖北基督教界要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此次教育活动通知中的要求,对照9个“是否”,进行深入查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职务侵占、 “夫妻店”、堂会被利益人把持、倒卖《圣经》非法获利等问题。要敢于直面并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鼓励教会和信徒投身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生态保护等事业,在践行“爱人如己”中履行社会责任,展现湖北基督教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服务社会的良好风貌。中南神学院作为人才培养基地,更应将“重修为、树形象”融入神学教育全程,培育兼具神学素养、文化修养与品德操守的时代新人。
四、立足湖北实际:探索治理与牧养并重的实践路径
学习的关键在于践行。结合湖北基督教的具体情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系统学习与分层培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教牧同工、堂点负责人、神学院师生,围绕教育活动核心精神、《倡议》要求开展专题学习。注重结合湖北教会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和现实案例,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通过举办不同层级的培训班,将法治教育、戒律操守、神学反思与中国文化熏陶融为一体,提升同工的综合素养。
二是聚焦问题查摆与精准整改。严格对照“九个是否”和《倡议》“七不”要求,在全省基督教界开展深入的自查与互查。特别关注基层堂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省两会工作专班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督导职责,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与检查。
三是推动制度建设与长效发展。将教育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完善教职人员准入、考核、监督、惩戒、退出全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各级两会及堂点的民主决策与财务公开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湖北实际的教风督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在日常监督中的作用,让制度真正成为教会健康运行的保障。
四是促进神学思考与文化融合。在全省基督教界开展中国化的本土实践与神学探讨,鼓励教牧人员从荆楚文化中汲取营养,探索信仰表达与生活实践的中国式路径。推动圣经伦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节制、俭朴、公义等价值层面的对话与融合,使基督教信仰在湖北这片土地上扎根更深、结果更美。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更是湖北基督教界实现自我更新、健康传承的重要契机。它要求我们每一位教牧同工,特别是负责人,必须同时肩负起“治理者”与“牧养者”的双重使命,以法治思维与严明纪律治理好教会,以虔诚信仰与生命榜样牧养好群羊,使湖北教会在今天的时代和社会中展现良好风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应有贡献。愿主引领我们前行的道路,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党同向同行,使湖北教会在新时代中作光作盐、荣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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