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守重树”专题 | 胡凯明:“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 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作者:胡凯明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学习体会
湖北省基督教协会会长 胡凯明牧师
宗教界全面开展“学、守、重、树”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我国宗教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全省基督教界对主题教育进行了部署再部署,学习再学习,各级培训班在全省各地两会、堂、点相继积极开展。不论是团体班子成员,还是场所教职人员,都积极学习,踊跃响应,体现出基督教界坚持我国基督教中国化的坚定决心,和对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教的具体落实。教育活动覆盖面广,推动力强,聚焦“九个是否存在”,明确“七不行为准则”,为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净化与提升划定了清晰边界。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在基督教传统中,更是如此。树木常被用来象征圣徒的生命历程。一棵健康挺拔的树,需要深扎根系、才能稳固、才能树立形象,恰如教职人员的生命成长之路。对于肩负引领信徒群体、践行基督教中国化使命的教职人员而言,“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不仅是个人信仰的基石,更是推动教会健康传承的关键所在。
一、学法规是深扎法治根基
“学法规”如同树木的根系,是教职人员生命成长的航标。在当代中国,基督教的发展必须扎根于社会主义法治土壤。教职人员需要系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律法规,理解“三自爱国原则”的深刻内涵,确保信仰生活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这不仅是对国家要求的回应,更是对“顺服在上掌权者”(罗马书 13:1-3)圣经教导的实践。
学习法规意味着要深刻掌握宗教活动场所的全方位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备案与使用等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条文。增强法治意识不是对我们信仰束缚,而是为我选择的信仰实践提供有序的保障。
我们选择了做一名教职人员,若缺乏法治意识,也难以在复杂环境中坚守信仰。
二、守戒律能稳固信仰主干
“守戒律”如同树木的主干,教职人员必须守住教规教义,规范行为举止,维护信仰的纯洁与教会和睦,同社会和谐。守戒律不是外在的束缚,而是内在生命的自然流露,我们需要在神学上有思考,在伦理上有底线,在行为上有边界。做到“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以弗所书 4:1)。
守戒律在讲道方面须坚持正信正言,避免异端邪说渗透;圣事礼仪须保持庄重神圣,不流于形式;人际交往须坚守道德操守,以身作则,不参与不正当活动,警惕防止将信仰工具化、功利化的倾向,始终保持生活工作清心纯洁。
我深刻体会到自己若在戒律上有所松懈,就难以赢得信徒的尊重。
三、重修为彰显生命光与盐
“重修为”如同树木的枝叶,是信仰生命的流露。圣经教导:“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雅各书 1:22-23)。教会教职人员,重修为就是在崇俭戒奢、正信正行上有良好修养。这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上保持简朴,不追求物质奢华;信仰上有热度、不冷淡,不陷入灵性枯竭;服侍上虚己谦卑,不追名逐利。
重修为在个人灵修方面,须日日更新,常学常新;教会管理须带头践行民主协商,尊重不同意见;社会交往要展现爱心关怀,参与公益。特别要避免形式主义,竭力追求内在生命的真实性。
教职人员若缺乏内在修为,也难结出好果子来。
四、树形象就是美善之果
“树形象”如同树木的果实,是信仰生命的最终见证,圣经上说:“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太 7:17)。美好的见证不仅在社会中留下美好印记,更在人们心中留下美好印象。我们选择做教职工作,树形象就是要通过言行举止效法基督的爱,成为神人共悦的信仰人生。
这就要求教职人员包括我自己在多个方面作出表率:在家庭中,践行圣经教导,建立和睦的家庭观;在教会中,促进团结友爱,营造善美信仰氛围;在社会中,积极参与文明建设,使徒保罗曾给信徒就提出在生活中的伦理教导,他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马书 12:17)。所以我们外在形象与内在生命的一致。
做教职人员若缺乏好见证,就难以在教内教外给人留下好印象。
对照“九个是否”、“七个不准”,作为基督教界教职队伍中的一员,我对照自己要不断认识自己,应当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省,就像每次在圣台中领受圣餐时一样,经常开展自我批评,向上主祈祷那样,时时不忘因为某点过失而记得忏悔,严格遵行这些要求。通过自我审视,可以发现自身在法规学习、戒律遵守、修为提升、形象树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教育自己加以改进,这样就能为基督教的健康传承尽力带好头、做表率。
时事快讯
2026-10-01
2026-09-21
2026-09-20
2026-09-18
2026-09-12
2026-09-07
相关下载